1.第二試(口試)日期:113年03月23日(星期六)
2.地點:台南高商。考區(學校)大門管制進出,請配合出示入場通知書為憑證(書面或截圖皆可)進入校園,各梯次於報到時間前30分鐘開放,早到者恕無法放行。
3.報到時間:請依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另請依規定之報到時間報到,提早報到者恕不受理;逾報到時間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4.當日請務必攜帶具本人照片之雙身分證件正本,依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試地點應試,未攜帶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或僅攜帶單一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若因相片辨識困難,必要時得拍照存證。
5.測驗當日須繳驗 以下證明表件乙式各3份(請直接影印或黏貼於A4空白紙張上,審查後不退還),未能當場繳驗下列各種證件正本者(正本查驗後當場退還),不得參加第二試:
【一般工員】
(1)文件資料檢核表。
(2)應考人個人資料表,下方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自傳。
(4)國籍具結書。
(5)體能測試同意書(非指定測試類別者免付,另 未滿18歲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 )。
(6)學位(畢業)證書正本、正反面影本。
(7)以非指定科系資格報考「化工1」、「化工2」、「一般農業1」、「一般農業2」、「機械1」、「機械2」、「農業機械」、「儀電1」、「儀電2」、「電機1」、「電機2」、「電機3」、「電機4」、「土木1」、「土木2」及「畜牧」類別者,繳驗下列二項文件之一:
①檢附「附錄」所列之中華民國技術士證。
②須具各類別報考資格相關工作2年(「畜牧」5年)以上經驗證明(A、B、C請擇一檢附):
A.勞工保險或公教人員保險投保證明: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或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需自然人憑證)下載列印「勞工保險異動查詢」;公教人員請以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e系統下載列印「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年資紀錄表」。
B.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須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
C.工作經歷說明表:請至甄試網站下載填寫並親筆簽名具結。錄取報到時須另請繳交「離職證明」查核,未繳交者撤銷錄取資格。
(8)資格證明文件:
①報考「身心障礙組1」、「身心障礙組2」、「身心障礙組3」、「業務1」、「業務2」及「業務3」類別者,須繳交汽車(普通小型車)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②報考「業務4(日文)」類別者,繳交下列證明文件之一(擇一檢附):
A.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2以上,並取得合格證明。
B.日語(文)科系畢業、留學日本或曾任職日本公司1年以上且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➂報考「外勤銷售1」、「外勤銷售2」、「地政1」、「地政2」、「一般農業1」、「一般農業2」、「機械1」、「機械2」、「農業機械」、「土木1」、「土木2」及類別者,須繳交汽車駕駛執照
(普通小型車)。
(4)報考「儲備加油站長1」、「儲備加油站長2」及「儲備加油站長3」類別者,繳交下列三項證明文件(均須取得):
A.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B.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C.工作證明:最近5年(107年12月6日至112年12月5日)期間,於加油站工作累計滿3年以上經驗,並取得服務機構所開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
(5)「鍋爐1」及「鍋爐2」類別者,須繳交甲級鍋爐操作技術士證照或102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甲級鍋爐操作人員訓練,所取得之結業證書。
(9)具加分身分之證明文件(非加分身分者免附):
①原住民:繳交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籍謄本(申請日期須為112年11月23日(含)以後始為有效)。
②身心障礙人士:檢附於錄取名單公告日(113年4月3日)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
➂報考「身心障礙組3」、「業務3」、「外勤銷售2」、「儲備加油站長3」及「電機4」類別,設籍偏遠地區(花蓮、臺東)身分者,請檢附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之全戶戶籍謄本 (申請日期須為112年11月23日(含)以後始為有效,記事勿省略,以利審查)。
(10)證照加分資格者:
①具備「附錄」各甄試類別所定技術士證照者,須繳交技術士證照。
②具備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職業安全管理或職業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證照者,須繳交技術士證照。
(11)其他相關資料(※如無,則免提供)應考人可自行提供與遴選類別或個人能力有關之技能檢定、證書/證照、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能力或經驗等資料。
測驗當日請提早出門,以避免交通壅塞;另因該場地無法提供停車空間,故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